动物疫情的认定主体是(动物疫情由哪个部门认定)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文件全文
1、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 ,饲养 、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十六条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 、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 、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 ,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2、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五章着重规定了对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对于兽医主管部门及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如存在以下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不履行疫情报告义务,隐瞒 、谎报、延误报告或误导他人 ,将导致严肃的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
3、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重大动物疫病科普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重大动物疫情防范意识。第三章 监测、报告和公布第十五条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 ,饲养 、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4、为了迅速控制和扑灭可能对养殖业生产安全 、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动物疫情,维护社会秩序,本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 ,旨在确保有效应对和管理此类紧急情况 。
5、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 ,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6、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致力于预防 、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以促进养殖业发展 ,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条例的制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 。条例规定,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 ,动物及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监督等工作均适用本条例。
动物疫情由哪个部门认定
1 、重大动物疫情的认定由省级或国务院兽医部门负责,而疫情的公布则按照国家程序,由国务院兽医部门负责 ,其他单位和个人禁止未经许可的发布。病料采集和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生物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病原扩散。
2、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承担全国动物疫情分析、处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全国动物卫生监督等工作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设有防控应急处 、兽医公共卫生处、动物疫情测报处等8个机构,另建设有4个管理部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12条规定了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 ,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动物疫病预防 、控制措施。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的总体框架 风险评估: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这是制定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基础 。
4、重大(2级)、较大(3级)和一般(4级)四级。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对疫情的发生 、发展规律和特点进行分析 ,评估其危害程度及可能的发展趋势,并据此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
如何确认人畜共患病疫情?
观察临床症状:布病感染的牛可能出现发热、流产、乳腺炎 、关节炎等症状 。但这些症状并非特异性,也可能与其他疾病相似 ,因此不能仅凭临床症状确诊。 血清学检测:这是最常用的诊断方法之一。
对怀疑为重大人畜共患病疫情的,应采集病料,按照要求送省级动物疫控机构进行实验室诊断 ,必要时送农业部指定实验室进行确诊 。(3)疫情确认后,由省级疫控机构在2小时内报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
人畜共患病的诊断方法主要有流行病学调查 、病原学诊断和免疫血清学诊断等方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或与动物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发生人畜共患病临床可疑症状,或者人间发生重大人畜共患病疫情而动物疫情不明的,应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疫控机构报告或通报 。
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期间 ,必要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与本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野生动物保护等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
这些疾病包括埃博拉病毒、SARS 、人禽流感、猪链球菌感染、猪流感等 ,显示出人畜共患疾病对全球公共卫生的威胁。近年来,人畜共患疾病的发病势头持续增长 。这些疾病往往通过动物与人类的接触传播,对公共卫生构成了重大挑战。因此 ,加强人畜共患疾病的监测 、预防和控制,对于保护人类健康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本单位职工要严格遵守有关上报重大动物疫情的各项制度 。疫情上报要经主管领导批示。严格遵守国家对重大动物疫情的保密制度,未经领导批示 ,不得随意向社会、媒体、亲戚朋友等散播。疫情报表要据实填写疫情发生地点 、疑似病名、牲畜种类及数量,不得谎报、漏报 、瞒报 。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承担重要职责。第十五条明确规定,防疫机构负责监测疫情 ,所有饲养和经营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合,不得拒绝或阻碍其工作。
“三不三报 ”制度是:报告病死老鼠、旱獭,报告疑似鼠疫病人,报告不明原因的高热病人和突然死亡病人 。不私自捕猎疫源动物、不剥食疫源动物 、不私自携带疫源动物以及产品出疫区。鼠疫是自然疫源性疾病 ,被列为甲类传染病,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很大。
我国现行法定的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出现动物疫情 ,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
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将信息上报至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农业部。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则需在1小时内向省级人民政府报告。若出现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省级人民政府、农业部应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在这一系列的报告程序和时限中 ,及时、准确的信息传递至关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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